易企办用户服务条款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生效日期:2020年5月15日

上海知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知普”或“我们”)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为您提供所享有的服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您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

1. 服务

服务的实施。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是基于购买易企办产品,服务由我们为您提供。

服务位置。提供服务的区域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协议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2. 服务的使用

使用权利。我们授权您获取和使用服务,以及下载、安装和使用公司或客户的订购中包含的软件(不超过公司或客户订购的订购许可的数量),前提是您需要遵守服务条款和可接受的使用方式政策(我们可能会定期更新该等条款和政策)并遵守本协议。我们保留所有其他权利。

限制。您不得对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绕过任意服务的技术限制,除非适用的法律允许上述行为(尽管有此项限制)。对于任何计费机制(包括计量您对服务使用情况的任何机制),您不得禁用、篡改或以其他方式尝试规避。您不得将任何服务和软件出租、租赁、出借、转售、转让或分许可给第三方,也不得为第三方出租、租赁、出借、转售、转让或分许可任何软件。 您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方式不应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也不会以使我们的任意供应商承担第三方义务为目的。

终端用户。您应控制您的终端用户的访问行为,并且您应负责确保他们对服务的使用符合本协议。

客户数据。您独自对客户数据的内容负责。您应确保获取我们向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客户数据权利,以免我们违反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导致我们对您或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我们不会接受任何可能适用于客户数据或您对服务的使用的单独许可或其他协议中规定的任何义务。

第三方产品。

(i) 我们可能会向您提供第三方产品。对第三方产品的使用将受您和提供该第三方产品的第三方签订的单独条款的约束。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能在您的服务帐单中包含针对第三方产品的收费。不过我们(以及我们的供应商)不对第三方产品承担任何责任。

(ii) 对于您配合服务安装或使用的任何第三方产品,您应独自承担责任。就约束您对任何第三方产品使用的任何条款而言,我们并不是当事方,亦不受该等条款约束。

(iii) 如果您配合服务安装或使用了任何第三方产品,则您(而非我们)应通过相应行动(例如,通过使用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或作为服务一部分的其他技术手段),监管和控制此类产品在服务中的安装和使用。我们将不会私自运行此类第三方产品,也不会创建任何副本。

(iv) 如果您配合服务安装或使用了任何第三方产品,则您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方式不应导致我们的知识产权或技术必须承担本协议未包括的任何义务。

对您的帐户的责任。您应当对与您的在线服务帐户有关的所有活动负责,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经您开通而使用服务的用户的行为,以及通过您的帐户与第三方发生的条款和交易活动。您还应负责维护与使用服务相关的任何非公开身份验证凭证的保密性。如有任何可能的帐户或身份验证凭证的误用或任何与服务有关的安全意外行为,您必须立刻通知我们的客户支持团队。

更新。我们可能会不时更改服务。

客户支持。我方将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提供服务支持。

有关国家机密的声明和保证。您声明并保证客户数据不包括国家机密,或者,如任何客户数据构成了国家机密,您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以便向我们及我们的关联公司、承包商和供应商披露此等国家机密。

3. 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

安全性。我们会采用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内部控制和数据安全例程以保护客户数据,防止意外丢失或更改、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或非法销毁。

隐私条款。我们依照隐私声明来处理客户数据。我们是代表您的数据处理方(或分处理方),您指定我们对客户数据进行此类操作以向您提供服务。对于您将在服务中托管其个人信息或其他数据的最终用户或其他用户,您应从其处获得必要的同意。

客户数据的所有权。在双方之间,您保有对客户数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除了在我们的系统上托管客户数据的权利(包括仅出于此类托管之目的在我们系统内使用和复制客户数据的权利)外,我们不会获得对客户数据的任何权利。

客户数据的使用。我们使用客户数据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您提供服务。此种用途可能包括通过故障排除来预防、查找和修复服务运营方面的问题。它还包括改进用于查找和防御用户所面临威胁之功能。如果没有您的同意,我们不会出于任何广告或其他商业目的使用客户数据或从其中获取信息。

第三方请求。除非经您指示或者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不会向第三方(不包括我们的供应商和分包商)披露客户数据。如果我们被强制要求向第三方披露客户数据,除非法律禁止我们这样做,我们会采用商业上可行的方式提前通知您。如某一第三方联系我们,就您对服务的使用提出投诉(例如声称您或您的终端用户有侵权行为),我们可让该等第三方直接与您联系,且可向其提供您的基本联系方式。

遵守法律。我们在提供服务时将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包括适用的安全违规行为通知法律),但不包括适用于您或您行业但通常不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的任何法律。您应当遵守您的客户解决方案、客户数据及服务使用所适用的所有法律。

您承认,根据中国法规:

(i)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或散播包含以下内容(“禁止内容”)的信息。有以下情况的内容属禁止内容: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ii) 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发现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属于禁止内容,则应立即终止上述发布,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相关国家机构报告。

(iii) 若您使用服务开展业务须经相关政府机构许可或批准,您应当取得该等相关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a.若您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您应当在政府机构办理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及;b.若您的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您应当从政府机构取得经营性网站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v) 您在注册服务时必须提供您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如信息发生变更,应立即致电客户支持进行变更。我们将通过上述信息联系到您。您保证您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否则您将承担全部后果。

4. 购买服务

订购。您可以通过致电客户支持或者按照网站上介绍的其他方式下达订单订购许可。通过提交订单,即表示您同意网站上介绍的该订购的相关条款。您可以依据本协议下达多个订单,购买多个订购。

定价和付款。应付款项必须依照协议上针对每个订购的定价和付款方式来支付。每项订购的价格在下单时确定并固定下来,适用于整个订购期,但在任何订购续签开始时可进行调整。我们有权利调整服务市场定价。价格水平变更不具备追溯力。

税款。价格包括增值税。您必须负责缴纳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任何适用印花税和所有其他税款,包括由于向您的关联公司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税款。我们负责支付与我们的净收入和个人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税款。如果必须将某项税款从您支付给我们的付款中扣除,则您可从应付给我们的款项中扣除该税款,并将该税款支付给相应的税收机构;但前提是您应及时获取并向我们提交这些预缴税金的正式收据或我们可能合理请求的其他票据,以便我们申请外国税收抵免或退款。您将保证,预扣的任何税款均为适用的法律允许的最低限额。

5. 期限、终止与暂停

期限。本协议在依据本协议购买的任何订购期内一直保持有效。初始订购期限是指从初始订购之日起的十二 (12) 个日历月,除非另外指定。如果您在订购期限内增加特定服务计划的订购许可量,增加的订购许可将视为该计划订购的一部分,订购期限是指从订购之日起的十二 (12) 个日历月,除非另外指定。

终止。您可以通过致电客户支持或者按照网站上介绍的其他方式在订购期内终止任意订购。如果您在订购期内终止订购,但在终止生效前,您必须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和欠款,而我们不会提供退款。在实施本协议的终止条款的必要范围内,协议双方均放弃其根据适用的法律或规章、现在或将来拥有的权利和可能承担的义务,请求或获得任何法庭的批准、指令、决定或判决,以终止本协议。

续签。您可以随时提取和/或删除客户数据。在订购期满或终止后,我们会将您还未删除的任何客户数据保留最多六十 (60) 天以便于您提取。您应负责支付保留期的所有存储费用及其他适用的费用。上述保存期限届满后,我们会自保存期限终止后删除所有客户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备份的副本。您同意,我们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返还客户数据的其他义务,而且对于我们依照这些条款删除客户数据的行为,我们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客户数据的返还与删除。您可以随时提取和/或删除客户数据。在订购期满或终止后,我们会将您还未删除的任何客户数据保留最多六十 (60) 天以便于您提取。您应负责支付保留期的所有存储费用及其他适用的费用。上述保存期限届满后,我们会自保存期限终止后删除所有客户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备份的副本。您同意,我们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返还客户数据的其他义务,而且对于我们依照这些条款删除客户数据的行为,我们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规。若我们根据政府法规或要求的发展现状,认为本协议或服务可能与上述法规或要求相冲突的,我们可以变更服务或终止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暂停。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我们可以暂停您对服务的使用:(1) 出于防止对客户数据进行未授权访问的合理需要;(2) 您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回应指控侵权索赔;(3) 您没有依照本协议支付应付款项;或者 (4) 您没有遵守可接受的使用方式政策或违反了本协议或适用法律和法规的其他条款。暂停的适用范围是服务的最小必要部分,只有在存在条件或需要时才会实行。我们将在暂停服务之前发出通知,除非我们合理认为必须立即暂停服务。如果您未能在暂停服务后三十 (30) 天内完全解决导致暂停的原因,我们可能会终止您的订购并在不提供任何保留期的情况下删除您的客户数据。

因违约而终止。如果您实质性地违反此协议,我们会通知您并为您提供三十 (30) 天对违约进行补救。如果您在三十 (30) 天期限内未补救实质性违约,我们将终止您的服务使用权。

6. 保证

有限保证。我们将按照客户服务协议中的规定提供服务保证。

有限保证排除。此有限保证受以下限制约束:

(i) 任何由于法律规定而不能排除的默示保证、保障或条件在有限保证期开始后的一年内有效;

(ii) 此有限保证不涵盖因意外、滥用或以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服务或由于超出我们的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导致的问题;

(iii) 此有限保证不适用于因不能满足最低系统要求而导致的问题;

免责声明。除了本保证之外,我们和/或我们的关联公司、许可方、供应商和/或承包商不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无论是明示、暗示、法定或其他类型的保证,包括针对适销性或对于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保证。这些免责声明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

7. 索赔辩护

辩护。对于因服务侵犯独立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或商标或非法使用其商业秘密而由该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我们将为您提供辩护。对于因您的任何其他行为或疏忽而违反或破坏本协议或被控违反或破坏本协议而导致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独立第三方索赔(例如以下段落中所述的索赔),则您应为我们和我们的关联公司提供辩护。

限制。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索赔或裁决,我们概不承担为您辩护的义务:(1) 您对由您提供的软件或材料进行修改,并将其随服务一起转售或与服务配合使用;(2) 您将第三方产品、数据或业务流程与服务配合使用或损害是因使用第三方产品、数据或业务流程而导致的;(3) 您在未征得我们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上海知普及易企办的商标,或者当我们通知您因第三方索赔而停止使用服务后,您继续使用该服务;(4) 当我们通知您因此类索赔而停止分销或使用任何服务后,您继续分销或使用该服务;(5) 您对任何服务进行修改;或者 (6) 在任何商业秘密索赔案中,您 (i) 通过不正当手段,(ii) 在导致产生保密义务或限制使用商业秘密义务的情况下,或 (iii) 从负有保密义务或限制使用商业秘密义务的人员手中获取商业秘密。

补救措施。如果我们收到与服务有关的侵权索赔信息,我们可自费采取以下行动(但并无采取此类行动的义务):(a) 为您获得解决索赔所必需的权利或许可;(b) 用功能对等的服务取代有关服务;(c) 对服务进行修改,使其不再构成侵权。如果采取 (b) 或 (c) 行动,您必须立即停止被指侵权的服务。如果第三方向您提出任何其他类型的涉及我们知识产权的索赔,您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我们。我们可自行选择本节所述的方式处理这些索赔。本节规定了发生第三方侵权和商业秘密盗用索赔时公司所能获得的唯一补偿。

义务。各方必须立即将本节所述的索赔事宜通知另一方。寻求保护的一方必须 (1) 让另一方全权处理索赔辩护或庭外和解事宜;以及 (2) 提供索赔辩护方面的合理帮助。提供保护的一方将 (1) 补偿另一方在提供帮助时所产生的合理的现付费用;以及 (2) 支付任何因索赔产生的不利终审判决(或经另一方同意的庭外和解)的费用。

8. 责任限制

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方(和/或其关联公司、许可方和承包商)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总额以直接损害为限,其金额不超过责任产生前六(6)个月期间公司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就产生相关责任的服务支付的款项。

排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即便相关方知悉发生相关损害的可能性,任何一方(及其关联公司、许可方和/或承包商)均不就收入损失或任何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后果性的、惩戒或惩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

限制例外情况。本节中的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但不适用于:(1) 双方在“索赔辩护”“一节或不可抗力”小节条款下的义务;或 (2) 侵犯另一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9. 其他

通知。您必须通过邮寄方式将通知发送至以下地址:

          上海知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805室

          邮编:200127

您同意接收我们的电子通知,这些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在系统设置中指定的账户管理员。通知在回执收据上所示的日期生效。如果发送电子邮件,则在发送之时生效。

转让。

(i) 不得转让本协议。我们有权将本协议转让给我们的关联公司。

(ii) 如我们继续向您提供服务的权利终止,则我们可以经提前四十五 (45) 天向您发出通知,将本协议转让给其他实体。如您不同意将本协议转让给新实体,则您可以在四十五 (45) 天期限届满之前向我们发出通知,终止本协议以及所有的订购。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认定不可执行,其余内容仍然具备完全效力。

弃权。无法实施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构成弃权。

无代理。我们是独立签约方。本协议不会建立代理、合伙或合营关系。

不可抗力。任一方均不对由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例如火灾、爆炸、断电、地震、洪水、猛烈风暴、罢工、禁运、劳资纠纷、民事或军事机构的行为、战争、恐怖行动(包括网络恐怖行动)、不可抗拒事件、Internet 通信运营商的行为或疏忽、监管或政府机构的行为或疏忽(包括通过法律或法规或影响服务交付的其他政府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未能履行其义务的情况负责。但本节不适用于公司依据本协议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管辖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及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事务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双方同意尽量友好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但是,如果该争议经双方当事人合理努力之后仍无法解决,则应当将该争议提交上海知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不过,本小节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就 (i) 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ii)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对自己的保密义务,或者 (iii) 在任何相应管辖权地强制执行或承认任何裁决或命令,而在相应管辖权地寻求禁止令救济。

修改。我们可能会要求您在订购续订时签署一个新的协议,但是在服务新增功能或更新需要条款变更或者其他法律要求条款变更的情况下,我们也可能会未经您的同意就修改本协议。我们将会按照“通知”小节中的规定就任何此类必要变更向您发送通知,如果在收到通知后仍继续使用服务,就表示您同意了变更后的条款。

10. 定义

本协议中所表述的“天”均指日历日。

“客户数据”指由您或终端用户使用服务由您或终端用户(或以您或终端用户的名义)向我们提供的所有数据,包括所有文本、声音、软件或图像文件。

“终端用户”指客户解决方案的任何用户,或由您或您的任何关联公司允许其访问和使用服务、在服务中托管的客户数据或通过其他方式使用服务的任何人。

“订购许可”是指在订购期限内单一终端用户访问和使用服务以及下载、安装和使用软件的权利。

“第三方产品”指除我们之外的实体许可、出售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您的任何软件、数据、服务、网站或其他产品,无论您是通过我们的产品还是在其他地方获得。